手机网站
广州兢业建筑结构技术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18926185986 龙生
公司固话:020-87264103/020-87642481
传真:020-87642481
邮编:510500
公司邮箱:gzjy2010@sina.cn
办公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1号时代新世界中心南塔2801室
版权所有2018@广州兢业建筑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18148880号
微信公众号
.
友情链接:
房屋安全隐患的存在形式有哪些?|兢业建筑
分类:
知识科普
来源:
发布时间:
2019/03/09
浏览量
1、现象尚未出现
能够正常使用的房屋不能简单判定房屋没有安全隐患。例如结构体系存在缺陷的房屋,在环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房屋完好;地震区域未进行抗震设防的房屋,震前房屋完好;房屋构造有缺陷,使用过程中房屋完好等。虽然房屋使用过程中没有房屋损坏迹象的表现,但灾害来临时会出现房倒屋塌的现象。
2、量变尚未达到质变
房屋建造过程中,各种构件存在的瑕疵并没有影响房屋正常使用,但日积月累安全隐患会逐渐显露出来。例如地基基础的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房屋位移过大;结构出现的受力裂缝的扩展;房屋逐步老化造成抵抗外力能力的降低等。当这些变化达到一定程度,结构或构件不能承受外力的作用时,灾害也就发生了。
3、局部影响整体
房屋应具有良好的承载能力、适宜的刚度和较好的耐久性,在使用期内房屋结构应当适应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。房屋的结构和构件关联性较强,构件共同工作组成了结构整体,构件的破坏或失效会导致结构内力重新分配,造成构件承载力不足或结构整体失稳破坏。构件的失效会引起结构局部损坏或坍塌,而局部损坏或坍塌又严重威协着结构整体的安全。
上一篇:
房屋安全知识 |兢业建筑